各教学学院: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晋中市委市政府关于“主战场、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战略部署,根据《晋中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市政发〔2018〕39号)》和《晋中市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市政发〔2018〕40号)》要求,晋中市科学技术局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制定并发布了2019年度晋中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请按照要求认真研究,积极准备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本年度申报计划包括重点研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计划、科技创新载体与平台建设计划和软科学计划。
二、申报要求及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晋中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信誉良好的企事业单位及农民专业合作社,驻地高校、科研院所。
(二)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计划类的科技扶贫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是在昔阳、左权、和顺、榆社县范围内注册的,从事技术生产活动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计划类的农村技术承包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是除开发区、榆次、介休外其余九个有贫困人口的县域范围内注册的,从事技术生产活动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申报项目应符合各类科技计划申报指南要求,申报单位需按照指南要求提交真实、客观的申报材料。
(四)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研发基础和生产条件,以及承担相关项目实施的能力。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其他计划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科技扶贫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不作要求;项目负责人非申报单位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完成计划任务承诺书。
(五)开展产学研合作的项目,应具有产学研合作协议或项目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任务分工、经费分配、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
(六)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立项:
1.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研发中心、省级及以上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入驻企业等科技创新载体申报的;
2.开展技术合同交易登记且在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晋中子平台(www.kj15331.com)登记的;
3.产学研合作项目;
4.市级551人才牵头实施的;
5.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的;
6.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计划类的科技扶贫项目中,省、市、县科技特派员及团队申报的;四个贫困县已备案或培育的“星创天地”申报的。
三、相关说明
(一)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涉及医疗卫生方面的重点研发计划可延长至3年;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计划类的科技扶贫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
(二)同一单位只能通过一个项目组织部门进行申报,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三)项目承担单位已获得市级项目支持,尚未结题验收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四)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五)项目申报单位应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原则上项目立项后,总投资不再调整,资助资金不足部分自筹补齐;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自筹资金部分不低于总投资的50%(科技扶贫项目除外)。
(六)申报资助资金4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提供《晋中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奖励性后补助项目除外。
四、申报程序、时间和受理方式
(一)实行网络申报(申报网址:http://jhgl.jzst.gov.cn/),涉密项目按有关保密要求办理。
(二)网络申报成功后,申报人将在线生成的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除《晋中市科技计划项目情况简介表》外,申报材料和附件按顺序简装成册,一式5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科研处(致远楼231办公室);涉及经济效益证明和财务数据的,应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财务章。
(三)网络申报受理时间:2019年1月7日8时至2月26日18时;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至2019年2月27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五、业务受理科室
1.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联系电话:3263478,受理重点研发计划类的工业项目申报。
2.农业与社会发展科联系电话:3260083,受理重点研发计划类的农业及社会发展、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计划类的科技扶贫项目申报。
3.发展计划与科技成果科联系电话:3260081,受理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计划类的成果推广项目申报。
4.综合科联系电话:3260089,受理科技创新载体与平台建设计划、软科学计划项目申报。
六、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单位山西省自动化研究所联系方式:周鑫0351-7228612/0351-7223964
联系人:潘玉峰
联系方式:0351-3985598
科研处
2019年1月22日
附件1:2019年度晋中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19年度晋中市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计划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