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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30 16:14 点击:[98]

各教学学院、各处室:

   按照山西省委人才办《关于对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条件调整的通知》和《关于2017年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晋组通字〔2017〕42号)要求,现就2017年我校选拔推荐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人选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

  2、人事关系在晋,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在岗人员;或所创办、领办企业注册地(企业总部)在省内。

  3、截止2017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已获国家“千人计划”、我省“百人计划”支持并且在支持周期内的青年人才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在本计划支持周期内入选上述计划的,本计划相关资助自行终止。

 (二)具体条件

   1、 创新类人才:

 (1)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体育等学科领域或企业技能岗位出类拔萃,获得创新性成就或创造性科技成果,在业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3)一般要主持或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

 (4)创新成果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文化体育、艺术创作等方面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竞技体育人才应在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三大赛”上获得奖牌;文艺人才应获得过国家级优秀文艺作品奖项或国际性专业权威性奖项,且有较高知名度。企业技能人才不受学历限制,但须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获得全国性荣誉称号。

  2、创业类人才:

 (1)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自主创办或领办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个人拥有企业30%以上股份;

 (3)企业成立2年以上,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对其他特别优秀的特殊青年人才,开辟专门渠道,按照“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二、支持措施本次评选全省名额为10人左右,申报推荐工作采用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我校具体申报名额为2人。

   对入选人员将给予经费支持,支持周期为3年。其中自然科学领域和创业类每年2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每年10万元。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开展自由选题研究,参加合作交流和培训,企业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发等。

   三、遴选推荐程序

   1、各单位申报推荐。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遴选、择优推荐。将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8月8日(周二)18:00之前将纸质版与电子版交至办公主楼529。

   2、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

   申报书见附件;创新类支持人选申报附件材料包括:

   ①1-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

   ②2013年以来发表论文的首页及其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由具有查新资质的机构出具);

   ③国内外获得的发明专利与奖项;

   ④国际学术组织或刊物任职证明;

   ⑤其他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书复印件、用人单位任职证明材料等。

   创业类支持人选申报附件材料包括:

   ①公司近两年财务报表(加盖公司公章);

   ②公司产品的市场优势和研发情况,在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优势和劣势分析说明(500字左右);

   ③创业经历和注册资金,说明所占企业股份比例及资金来源;

   ④其他纸质材料(营业执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请务必于8月8日(本周二)18:00之前将纸质申报书3份、附件材料2份(分别装订,封面、封底统一用白色亚光纸胶装)及电子版(内容要与纸质材料一致),附件材料电子版须为一个完整的PDF文件一并交至办公主楼529。

   3、学校遴选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最终确定推荐申报候选人。

   4、学校上报

   学校对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并上报教育厅。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玉峰

    联系电话:03513985598    邮箱:kyws6140@163.com

    地址:办公楼A407  

   附件1:关于2017年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表格资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