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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第三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3 17:50 点击:[729]

一、总体要求

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一般课题、思政专项)结题工作按照本通知办理,由山西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评审鉴定。各课题组先认真对结题材料进行自检,确定达到结题标准之后再行提交。提交结题报告如首次鉴定不通过,可修改后再次提交申请,两次申请间隔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第二次申请结题仍鉴定不通过的,该课题予以终止或撤项,并追回课题经费。

二、成果要求

1.基础研究课题要求在核心期刊发表一篇论文,标注该论文为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并标注项目号。

2.应用研究课题要求提交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有翔实的调研数据及问题分析,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字数不少于1.5万字,可以不发表。

3.思政专项课题要求提交结题报告(10000字左右的集体备课讲义)。

4.以下情况也可申请结题:

(1)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红旗文稿》(以下简称“四报两刊”)发表与本课题相关的理论文章,以“山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名义发表。

(2)出版专著,封面标注“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助”,并标注项目号。

三、材料要求

1.《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4份。

2.成果为专著或期刊论文的,提供原件一份(审核后退还),专著的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2套;期刊论文的封面、目录、原文复印件2套。

3.成果为“四报两刊”的,报纸理论文章提供原件一份、复印件2份;刊物论文复印封面、目录、原文2份。

4.成果为研究报告的,提供查重报告2份(根据学科不同特点,查重率原则上不超过15%-25%)。

5.成果为结题报告(思政专项)的,提供结题报告2份、成果简介2份。

6.基础研究课题需填写附件5。

7.结题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建立文件夹,统一命名为:2020+单位简称+负责人姓名。例如:2020太师张三。

8.基础研究课题变更为应用研究课题,需提交《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6)。

9.如发表文章为外文,需附中文的收录证明。

10.以上结题材料装入牛皮纸档案袋中,一个袋子装一个课题,档案袋正面标明:课题立项编号、课题负责人、单位名称。

四、报送要求

8月15日上午9-11点将签字后的完整材料送至科研部A411办公室,有意提交结题材料者提前由科研秘书联系科研部负责老师。电子版所有材料按照要求准备提前发送kyws6140@163.com,命名方式如申报书-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存在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撤销立项课题并取消申报资格三年。

附件1:鉴定结题审批书(一般基础、一般应用)

附件2:结题审批书(思政专项)

附件3:成果简介格式

附件4:2020年度省课题结项汇总表

附件5:基础研究课题发表情况

附件6: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