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院科研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根据新下发的《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6]76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在原《晋中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院字[2013]78号)基础上,制定了《晋中学院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广大教职员工针对本办法的意见,现将本办法下发,请各教学学院、各相关部门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讨论,并将所收集的意见或建议以书面的形式,于10月19日下午16:00之前,报送科研处。
科研处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