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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1 08:47 点击:[655]

各教学学院、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晋教办 [2015]6号)的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本年度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选题应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以及《山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结合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我省教育发展中具有较强前瞻性、创新性的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申请人应在《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申请人可从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下载,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属学科、课题类别,跨学科课题应根据主要研究内容确定所属学科。

二、本年度课题仅设一般规划课题,不设指令性课题。

三、课题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者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报。

四、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的研究。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已立项的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科技项目等,不得再次申报,一经发现予以取消。

五、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评审,继续采用活页匿名的方式进行,活页论证字数不得超过5000字。

六、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七、课题受理申报时间截止2015年9月15日。为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纸质材料一式四份(1份原件,3份复印件),活页论证材料一式四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发送到kyws6140@163.com)。提交的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必须相一致。所用表格见附件。

联系人:潘玉峰  联系电话:03513985598

                                          科研处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