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为了做好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请各教学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广大教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项目申请分为四个环节:第一环节:动员环节,落实申报人数;第二环节:项目选题和选题论证,项目申报书的撰写;第三环节:专家现场指导,申报人根据专家指导意见修改申报书;第四环节:申报书审核与审查,合格后提交到省里有关部门。
(一)第一环节 科研处在2016年11月下旬组织召开动员会,会后,请各教学学院积极动员广大教师申报国家项目,落实申报人员。要求符合条件的教授、副教授、博士以及“985”院校毕业的硕士等专任教师必须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鼓励其他教师积极申报。
(二)第二环节 请各教学学院在院内组织教师申报,进行项目选题,选题论证,对项目进行设计,并按2016年申报书的格式认真撰写项目申报书。要求申报书内容填写完整,格式符合要求,并在2016年12月底完成。
(三)第三环节 各教学学院根据申报人员的学科情况邀请省内外知名同行专家到校现场指导,要求所有申报人员必须到场认真听取专家意见,然后根据专家意见认真修改和完善申报书,并在2017年1月中旬完成。
(四)第四环节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大约在12月30日左右、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大约在12月10日-20日左右发布申报通知,请项目申报人员根据通知要求进行填报,修改完善后将定稿的申报材料由各教学学院统一交到科研处。
二、项目申报类别 2017年度项目申请类别,请暂时参照2016年项目的申请类别。2016年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分为: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专项任务项目等。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类别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一般自选项目、青年自选项目等。
三、申请书撰写方式
暂时以2016年版撰写。
四、项目申请要求与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人要求
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申报人要求:(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人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和青年自选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2.申请人账号 申报2016年国家社科项目时不需要网上申报,不需要账号。申报2017年国家社科项目时是否需要网上申报,以正式申报通知为准。填写初稿时不需要账号。
3.经费填写 各类项目经费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填写,并由专家现场指导。
4.正式提交申报材料按照正式申报通知的要求提交申材料。
五、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及时关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s://www.sinoss.net/)以及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了解有关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的相关信息。
2.申请书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3.初稿模板请按照“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初稿版)” 格式填写(科研处网站下载) ,2017年正式模板出来后再进行转换。
联系人:潘玉峰 联系电话:3985598 电子邮箱:kyws6140@163.com
科研处
2016年11月15日
附件一: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书
附件二: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