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研究,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提供理论支持,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8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的通知》(晋教政函〔2018〕10号)的精神,现将申报2018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项目立项依据
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依据为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晋教科[2012]8号)。立项范围参照《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指南》(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要求
1、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设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资助项目经费由省教育厅提供,鼓励有关高校提供配套经费。申报自选项目,须在“学校意见”一栏明确经费来源、数额,项目经费不得低于2万元。我校限申报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各1项。
2、已经申报省教育厅科技处组织的2018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而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
3、申请人须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申请书》(见附件2)书面材料(双面打印)一式4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于3月5日前报科研处。
联系人:潘玉峰 联系电话:0351-3985598
附件:1、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指南
2、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申请书
科研处
2018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