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山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选题应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我省教育发展中具有较强前瞻性、创新性的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申请人应在《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属学科、课题类别,跨学科课题应根据主要研究内容确定所属学科。
二、本年度课题仅设一般规划课题,不设指令性课题。
三、课题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者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报。
四、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以示承担信誉保证。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的研究。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已立项的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科技项目等,不得再次申报,一经发现予以取消。
五、本年度课题通过课题申报、资格审查、学科组会议复评的程序进行。评审结果报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课题所属单位应予以相应的支持。
六、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评审,继续采用活页匿名的方式进行,《课题申请·评审书》与活页课题名称一致,活页论证字数不得超过5000字。
七、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网址:http://www.sxsjky.com)下载,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
八、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九、请各申报人将纸质材料一式四份(1份原件,3份复印件),活页论证材料一式四份(电子版发送到kyws6140@163.com)于2016年6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交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51—3985598;联系人:潘玉峰。
附件:1.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2.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
3.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