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晋教科〔2019〕3号)中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我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难点工作,就做好我校2020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宗旨
坚持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推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落地见效,推动《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贯彻实施,以形成重大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为目标,营造鼓励高校思政工作者创新思路、科学研究、积极实践的良好氛围。
二、项目立项依据
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参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晋教科〔2019〕3号)中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立项范围参照《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指南》。
三、项目申报内容及要求
1.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采取省教育厅和项目申报高校联合资助的形式,分为省立省资助和省立校资助两种立项类型。各高校申报项目时,须同时提供学校同意资助的承诺函(不少于1万元经费资助)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省教育厅将根据申报项目情况评选确定该项目的资助类型,如确定为省立省资助项目,学校需根据省资助经费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提供经费支持。
2.项目类别及项目申请人条件:(1)思想政治工作课题。每所高校可申报1项,山西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协同育人中心培育建设单位,可再单独申报1项。(2)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申请人限高校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各高校按照本校现有专职辅导员总数的5%比例限额申报。
3.已经申报省教育厅科技处组织的2020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而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申请人须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申请书》书面材料(双面打印)一式4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发至科研处邮箱kyws6140@163.com),纸质于4月22日早8-11点前报送科研处(A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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