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教育厅文件(晋教科【2017】1号)通知,2017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组织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主持省级及以上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
2、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基础设施配套条件,其中相关研发设备原值数不少于2000万元,研发产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3、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及相应的人才队伍。创新平台总人数不少于30人,其中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少于20人。
4、工程研究中心应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具有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鼓励采用独立法人的组织形式,工程实验室可采取其它灵活有效的组织形式。
二、支持的方向和重点
1、重点支持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在本行业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创新平台建设。
2、优先支持由企业牵头,联合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建设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三、申报部门可登录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查看文件及下载申报表(http://www.sxdrc.gov.cn/)。
四、符合申报条件的系部请尽快准备相关材料并于2017年2月3日将纸质材料一份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ws6140@163.com)
科研处
2017.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