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全力打造创新生态的重大决策部署,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根据《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1〕42号),现将凝练形成的2022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能源与节能环保领域)申请项目予以发布,请根据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批发布支持方向43个(详见附件),包括支持“碳达峰碳中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两大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究与示范。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单位必须是产学研联合共同体。牵头单位须为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晋企事业单位);有稳定、高素质的研究和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技术基础和设备条件;有配套资金保障和良好的信誉;优先支持由企业牵头、具有创新平台的联合共同体承担项目。
2、项目申请单位包含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是项目执行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的责任。
3、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享有技术路线决策权、科研计划执行权、科研人员聘用权、经费支配权等科研自主权,并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女性科技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在职、在岗或在聘人员,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组织科技计划的成功经验,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项目组织、协调与研究;其限项要求如下:同一年度限申报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未有主持在研的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或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未参与项目凝练论证工作;符合省科技计划其他限项要求。
4、项目申请单位和项目申请团队应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产业化或应用转化目标明确,优先在我省特别是开发区应用转化;经费预算合理,配套资金落实有力,组织保障措施到位。
5、项目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信誉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参与人员未参与项目凝练论证工作。项目单位近3年未发生重大环保污染等恶劣影响事件。
6、所有申报材料的填写均应客观、真实,凡有弄虚作假、虚夸、伪造等行为,一经查实,项目负责人及相关项目单位将列入科研失信记录,承担一切后果。
三、注意事项
1、项目配套资金(包括申请单位自有资金、社会渠道资金等,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不得列为配套资金)与申请引导资金的比例不低于2:1;企业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和自筹能力相关材料。项目立项后,引导资金实际资助额度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申请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2、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项目名称不得更改,申报时需覆盖全部研究内容;技术指标不能减少且不得低于通知要求,鼓励高于现有指标。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
3、项目申报请认真查阅并严格按照《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1〕42号)、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相关管理办法等执行。
4、项目申请单位应提前准备PPT汇报材料,以备进一步评审需要。进入答辩环节项目,届时会电话通知,不再预留准备PPT的时间。
四、申报材料
1、《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在职、在岗或在聘证明(在聘证明需明确受聘期限);
4、项目申请单位既往业绩证明;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约定,协议有效期限能满足项目实施;
5、项目申请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高等院校或特殊类型单位除外),配套资金相关证明及配套资金承诺书;
6、科技查新报告;
7、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或文件。
五、申报受理程序、时间
项目申报需经网络申报并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网络申报通过“山西省科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系统)”(网址:https://kjpt.kj15331.com:8443/stpmmp/)进行。网络申报相关事项请参考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本计划采用常态化申报与集中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第一批受理网上填报申报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17:00。
网络申报成功后,项目申请单位将生成的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相关附件简装成册(一式5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以系为单位送至科研部(文韬苑一号楼A411),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11:00。
六、材料受理及服务电话
1、业务咨询及纸质材料受理
联系电话:0351-3985597
附件:2022年度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能源与节能环保领域)申请项目信息
科研部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