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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山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8 10:22 点击:[145]

各教学学院:

 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遴选山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的公告》(详见http://zrzyt.shanxi.gov.cn/zwgk/tzgg/201907/t20190710_118014.shtml),省自然资源厅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公开遴选相关专业专家,建立山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生态修复专家的专业类别

本次遴选进入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的专家主要指导和服务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审查,矿山生态修复、国土空间综合整治、重点生态功能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工程项目各类技术文本、项目验收的评定审查。

   专家库按专业类别分为土地资源管理类、地质矿产类、土地规划类、产业及土壤类、农田水利类、水土保持类、生态环境类、工程类和经济财会类。

二、遴选标准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自觉遵守评审纪律,自觉接受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热心于社会服务,热心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事业。

(二)年龄在35-70周岁之间,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满十五年;相关行业需获得国家级执业资格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

(三)熟悉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及矿山生态修复、国土综合整治、重点生态功能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熟悉相关专业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了解本专业所属领域的发展状况及前沿方向。

(四)自愿接受省自然资源厅的委托,参加咨询、论证、评审、验收等活动并接受省自然资源厅的监督管理。

(五)无违法违纪或被取消专家资格等不良记录。

三、遴选方式

(一)专家委员会的遴选采取单位集中推荐申报方式,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后,纳入山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库。

(二)需准备的材料包括:

 1.个人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以及证明本人技术水平的有效证件(PDF格式电子版);

 2.个人填写《山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家备案表》(WORD格式电子版)。

(三)材料接收

 请申报人于2019年7月24日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ws6140@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俊果

    联系电话:0351-3985598

                                  科研处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