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35号)转发给你们,接到通知后,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积极认真做好优秀成果的推荐工作。
本届优秀成果评选奖励采取限额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给我省下达的申报指标是40项。根据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拟对申报的参评成果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成果将推荐报送全国规划办。
本届优秀成果申报所需资料均可在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规划办)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各参评人将参评成果于2016年6月27日前报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潘玉峰 联系电话:03513985598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 励活动的通知
2.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3.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4.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16年5月25日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