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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晋中学院博士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0 09:28 点击:[257]

各教学学院: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的科学研究水平,激发中青年博硕士科学研究热情扎实推进学术创新,推出高水平成果,按照《晋中学院博士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院科字【2015】2号)文件规定,学校拟启动在校中青年博士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博士项目)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资助对象为2014年12月以前引进的在岗博士及985高校毕业的硕士。已获国家级与省级立项资助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2. 申报项目要与本学科相关联,研究方向要具有稳定性。

3.研究内容侧重于应用研究,着力为山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服务。

4.申报项目,要具有创新意义,无知识产权纠纷且符合学术道德规范。

二、资助经费

获准立项的,学校给予经费资助。其中工科重点项目10万、一般项目5万;理科重点项目7万、一般项目4万;文科重点项目5万、一般项目3万。

三、申报程序

1.资料下载及填写

申请人可从科研处网站下载《晋中学院博士科研基金申请书》。申请人须报送《晋中学院博士科研基金申请书》纸质材料与项目信息简表一式5份(双面打印)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信息简表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项目名称、主要研究成果、立项依据、研究方案和具备的工作基础等。信息简表中不要出现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2.信誉保证及单位审核

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以往承担项目情况、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成员参与分工情况和必备的条件,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材料的质量。

3.上报材料

申请书与项目信息简表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发至kyws6140@163.com,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四、项目管理

1.博士项目属于校级项目的组成部分,按照《晋中学院博士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 博士项目立项后研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二年,逾期将予以撤项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 凡在申请和推荐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申请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级与校级各类项目。

五、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5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351)3985598

联 系 人:潘玉峰

电子邮箱:kyws6140@163.com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