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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晋中学院博士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05 11:57 点击:[790]

各教学学院: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的科学研究水平,激发中青年博硕士科学研究热情,扎实推进学术创新,推出高水平成果,按照《晋中学院博士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院科字【2015】2号)文件规定,学校现组织在校中青年博士申报校级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博士基金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对象为2014年12月以前引进的在岗博士及985高校毕业的硕士。

2.2015年度已获批博士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今年的项目。

二、选题要求

1.结合学校转型发展的需求,研究内容要侧重于应用研究,着力解决山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

2.申报项目要与本学科相关联,研究方向要具有稳定性,要具有创新意义,无知识产权纠纷且符合学术道德规范。

3.已获国家级与省级立项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资助经费

学校将对立项项目给予经费资助。其中工科重点项目10万、一般项目5万;理科重点项目7万、一般项目4万;文科重点项目5万、一般项目3万。

四、申报程序

1.资料下载及填写

申请人可从科研处网站下载《晋中学院博士科研基金申请书》。申请人须报送《晋中学院博士科研基金申请书》纸质材料与项目信息简表一式5份(双面打印)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发送到kyws6140@163.com)。信息简表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项目名称、主要研究成果、立项依据、研究方案和具备的工作基础等。信息简表中不要出现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2.信誉保证及单位审核

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以往承担项目情况、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成员参与分工情况和必备的条件,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材料的质量。

五、项目管理

1.博士项目属于校级项目的组成部分,按照《晋中学院博士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博士项目的研究周期为两年,到期未完成者最多可延期一年,逾期将予以撤项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凡在申请和推荐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申请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项目。

六、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6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351)3985598

联 系 人:潘玉峰

科研处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