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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中学院委员会《全面建设清廉晋院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2-04-23 09:16 点击:[712]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中央、省委管党治党决策部署要求,推动我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持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发展条件、育人环境,全方位推动办学治校育人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印发的《关于全面建设清廉山西的行动方案》等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精准把握当前我校全面从严治党总体态势,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清廉主题、干部主体、制度主线,着力构建完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体系、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干部管理监督体系、廉洁文化培育体系、清廉单元创建体系,把各种清廉要素融入全方位推动办学治校育人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全力打造干部清廉从政、教师清廉从教、职工清廉从业、学生清廉修身的清朗校园政治生态与清和良好的育人生态,为全方位推动办学治校育人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全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和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作用。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尊重和发挥党员干部师生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干部师生参与清廉晋院建设的渠道。

三是坚持党的自我革命,不断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不断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

四是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强化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五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统筹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

六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准确把脉、精准施策,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七是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共建共享,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全校齐抓共建清廉晋院良好氛围。

三、总体要求

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扛起新时代全面建设清廉晋院重大任务,从党的百年奋斗伟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全面建设清廉晋院的力量养分,在全方位推动办学治校育人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准确把握全面建设清廉晋院的内涵要求,在认真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育人职责使命中汇总推动形成全面建设清廉晋院的工作矩阵。

全面建设清廉晋院基础在全面、关键在建设、目标在清廉。要把清廉晋院体现在心向总书记、心有党中央和党内生活规范、干事环境优良的清明政治导向上,体现在尊崇法治、规范运行、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清廉工作行为上,体现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担当干事、廉洁奉公的清正干部群体上,体现在以清为美、以廉为荣、以贪为耻、以奢为戒的清和文化血脉上,体现在校风清爽、人心平和、正气充盈、邪气不生的清朗校园环境上;要推动构建完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体系、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干部管理监督体系、清廉文化培育体系、清廉单元创建体系,形成更好工作矩阵。

要通过扎实抓好全面建设清廉晋院行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创造持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发展条件、育人环境,为全方位推动办学治校育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四、具体安排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引领清廉晋院正确方向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学习贯彻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筑牢清正廉洁从政的思想根基。坚持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教育党员干部师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历史自信、践行初心使命。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列入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党校培训教育等重要内容。采取形势报告、理论宣讲、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宣传阐释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原则、重大任务和历史性成就。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巩固和发展主流意识形态。(牵头责任单位:宣传部、组织部)

2.提升两个维护能力和效果。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融入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进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走深走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师生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健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督查问责机制,督促党员干部师生自觉同党中央对标对表,确保政治方向不偏、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团委、纪检监察机构、巡察办、校学生会)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教育和督促党员干部践行廉洁自律准则,传承发扬党内政治生活优良传统,自觉抵制庸俗腐朽思想,培育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师生关系。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引领,让党员干部师生经常接受政治体检,坚决防止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忽视政治、淡化政治、不讲政治等倾向。创新党组织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探索开展智慧党建工作,坚决防止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不讲创新、不讲活力、照搬照套等倾向。坚持依规依纪开展党的工作、处理党内各种关系、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坚决防止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平淡化、庸俗化、随意化等倾向。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勇于思想交锋、敢于揭短亮丑,坚决防止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一团和气、评功摆好、明哲保身等倾向。(牵头责任单位:组织部、纪检监察机构、巡察办)

4.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忠诚教育、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师生增强组织观念、纪律意识,坚决做到四个服从。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原则,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肃处理该报告不报告和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欺上瞒下等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的人和事。警惕和反对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言行作斗争,坚决纠正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坚决防止山头主义、宗派主义和小圈子、小团伙等问题,坚决清除两面人。(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组织部、学工部、团委、纪检监察机构、巡察办)

5.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紧紧围绕对党忠诚、人民至上根本要求,做深做实政治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师生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聚焦全面深化改革等重点任务,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落实落地。督促各级各单位和党员干部师生无条件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自觉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确保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坚决防范和纠正违背新发展理念等问题。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各级一把手和各级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深化精准问责、规范问责。充分运用政治监督成果,发挥政治导向作用。(牵头责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组织部、巡察办)

6.加强基层组织政治建设。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促进党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清正廉洁的战斗堡垒。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培训教育工作,教育引导、督促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精力用在解决师生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牵头责任单位:组织部)

(二)推进权力公开规范运行,建立清廉制度体系

7.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持续优化机构设置,依法配置权力和职能,健全完善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制度,科学编制各单位、各岗位权责清单,明晰权力边界,严格职责权限,推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监督机制,形成决策更科学、执行更坚决、监督更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聚焦权力集中、涉及人财物的部门岗位,盯紧关键少数特别是各级一把手,完善及时发现问题的防范机制、精准查纠问题的矫正机制。对权力运行不规范问题,及时发现、有效纠偏、有力查处。(牵头责任单位:组织部、办公室、纪检监察机构、巡察办)

8.加强规范权力的制度体系建设。紧紧围绕廉政风险防控,通过废、改、立、释、留等方式,对现有制度进一步进行系统整合,促进形成相互关联、相互衔接、相互协调、完善科学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更好地发挥制度确定边界、形成秩序、提供预期、营造环境的功能,提升制度的支撑管理功效。进一步健全完善各方面制度:一是学校和中层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决策权限,规范决策程序,优化决策流程;二是干部选任、人事管理、基本建设、物资采购、招生录取、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学术诚信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制度,进一步瞄准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查漏补缺,健全和修订相关制度;三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制度,围绕改进作风这个根本,进一步细化优化相关制度规定;四是公开和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让党员干部师生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机构)

9.进一步狠抓制度落实。持续强化落实力这个制度的生命力。一要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宣传教育,把对制度的学习宣传教育纳入全校大宣教工作计划,通过校内各类媒体和各种会议等行之有效的渠道,对党员干部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制度意识,引导养成严格按制度办事的习惯,真正用制度规范自己行为,形成人人敬畏制度、人人维护制度、人人执行制度的浓厚氛围。二要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强化制度刚性执行,严格规范执行制度,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人和事,按照警告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即时性原则、公平性原则予以严肃查处。三要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和保障制度落实,重点是督促各级干部特别是各级一把手关键少数带头执行制度、维护制度,强化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发挥带头执行制度、带头维护制度的表率作用。四要把制度执行融入工作流程,形成用制度规定流程、用流程规范行为、用行为优化管理、用管理完善制度的制度建设动态循环机制。(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机构、巡察办)

(三)强化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建设清廉干部队伍

10.树好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提拔重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习近平总书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二十字好干部标准,树牢重品德、重才干、重担当、重实绩、重公认的正确用人导向,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落实凡提四必,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常态化开展选人用人和干部担当作为专项检查,坚决防止在选人用人上搞小圈子、搞人身依附和裙带关系等问题,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完善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等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情况离任检查制度,严肃追究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持续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统筹使用不同年龄层次干部。完善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制度机制,健全褒扬激励机制、完善合理容错机制,不让老实人吃亏、担当者失落、奉献者心寒。(牵头责任单位:组织部、纪检监察机构、巡察办)

11.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师生利益、加重基层师生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损害党的形象、师生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查处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师生需求的乱作为问题,坚决查处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的不作为问题,严肃整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务接待中吃公函、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等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探索建立党风、校风、教风、工作作风、师德师风、学风、考风监督信息综合平台,推动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更好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注重考核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等完成情况,引导各级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践行以师生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挥各级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完善干部直接联系服务师生机制,认真落实调查研究、下访接访、结对帮扶等制度。(牵头责任单位:组织部、办公室、纪检监察机构)

12.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完善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纪检监察监督机制。做好接受省委巡视工作,深化创新校内巡察组织方式,完善巡视巡察联动机制,强化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同融合,贯通党内监督与行政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作用。完善党员干部师生参与反腐败工作的保护和激励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内谈话制度,用好任职谈话、日常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把实践中已成熟、可践行的清廉要求,与党纪党规、校规校纪、学校章程等相结合,转化为制度规范。(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组织部、纪检监察机构、巡察办)

13.加强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突出政治监督,推动各级班子、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将各级一把手作为日常监督、专项督查、巡察等的重点,落实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责任,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督促各级一把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规范、正确有效地执行民主集中制,深入了解掌握对各级一把手的反映及其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压紧压实各级班子成员日常监督责任,实行各级班子成员职责清单制度,加强各级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督促各级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出国(境)管理等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兼职行为和离(退)休及辞去公职后的从业行为。分层分级组织开展述责述廉工作,将执行廉洁纪律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审计力度,强化审计监督。(牵头责任单位:组织部、办公室、纪检监察机构、审计部、巡察办)

14.从严从实教育管理监督年轻干部。加强对年轻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系统学习教育,引导年轻干部对党忠诚老实、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牢记初心使命,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教育引导年轻干部继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牢记并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守住政治关、权力观、交往关、生活关、亲情观,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提高拒腐防变免疫力等要求。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年轻干部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强化自制能力,远离低级趣味,守住拒腐防变的防线。防范和杜绝重选拔任用、轻教育管理问题,对新提任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加强廉洁教育,扣好年轻干部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防止刚担任干部职务就步入歧途,确保干部队伍的源头活水始终是一泓清泉。(牵头责任单位:组织部、纪检监察机构、巡察办)

15.建立党员干部清廉动态研判机制。摸排重点岗位、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及时更新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干部廉洁情况综合分析,动态掌握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精准实施政治画像,科学研判各级各单位政治生态。强化对干部清廉情况的跟踪分析,对维护政治生态不力、污染源清除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将清廉动态研判情况与巡察工作、监督检查等有机结合,有针对性地组织做好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牵头责任单位:组织部、纪检监察机构、巡察办)

16.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阶段性特征,深入研究当前腐败方式、特征和表现,提高及时发现和应对新问题新动向的能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把准的方向,坚守的定力,突出的重点,提升的效能,压实的责任,持续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保持高度政治敏感性、辨别力,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防范和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坚持不懈整治师生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涉及人财物等领域和岗位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师德失范、学术不端、违规招生、以权谋私、侵占公款、优亲厚友等违反制度规定和违纪违法的行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建立完善联合惩戒工作机制。以严格的执纪执法,让党员、干部从害怕被查处的不敢走向敬畏党纪国法的不敢。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三不一体推进制度机制,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同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优化治理、推进发展相贯通,增强治理腐败效能。(牵头责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组织部)

(四)营造崇廉尚廉守廉氛围,弘扬新时代廉洁文化

17.培育清廉价值理念。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教育。夯实清正廉洁思想根基。深化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强化党内政治文化主导地位,传承伟大建党精神,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正确价值观。统筹推进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德政教育贯穿党内政治生活、干部培训教育、党员学习教育等工作中,引导党员干部师生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各级班子党政负责人带头讲廉政党课,通过集体廉政谈话、举办党风廉政建设培训等方式,教育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常态化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完善警示教育制度,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加强党员干部师生诚信教育,培育和弘扬诚信文化。注重培养选树勤廉典型,在全校形成崇廉尚廉的良好风尚和浓厚氛围。(牵头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团委、纪检监察机构、校学生会)

18.挖掘廉洁文化资源。传承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精神谱系,用足、用活、用好山西革命文化资源,弘扬太行精神、吕梁精神、右玉精神,在红色教育中传承和培育党的廉洁基因。围绕党史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要人物等,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雄的故事等。汲取中华优秀传统廉洁文化精华,用足、用活、用好山西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挖掘山西历史遗存、文化经典、文物古迹中的廉洁思想、廉政故事,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贯通运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成功经验,用足、用活、用好山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丰富发展廉洁文化的思想内涵和时代价值,推动党员干部带头、全校师生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牵头责任单位:宣传部、组织部、学工部、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筹)、纪检监察机构、校学生会)

19.丰富廉洁文化实践。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精神文明创建考评体系,广泛开展廉洁文化活动,推进廉洁教育进单位、进教材、进课堂、进宿舍、进社团。把对党忠诚纳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开展红色家风传承活动,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家属从业规定,加强干部涉外事项管理。深入挖掘革命先辈的廉洁事迹和崇高品格,大力宣传党员干部廉洁为民事迹,充分发挥革命英雄、建设楷模和时代先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网络廉洁文化建设,用好学习强国”“三晋先锋”“干部在线等网络学习平台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等网站廉洁文化专题专栏。加强廉洁文化研究和创作,丰富思想内涵和时代价值,推出廉政摄影、廉政微电影微视频、廉政美术作品设计、廉政公益广告等各类廉洁文化优秀作品。(牵头责任单位:宣传部、组织部、学工部、团委、网络信息中心、纪检监察机构、校学生会)

20.打造廉洁文化阵地。把廉洁文化阵地建设纳入校园文化建设总体布局。用好省内周边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和多种红色资源,建设好廉政教育基地。挖掘和利用好各类思想政治教育资源,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打造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中的廉洁文化特色课堂。拓展廉洁文化传播平台,办好校园网、学校官微及纪检监察机构等各单位网站、微信平台党风廉政建设新闻专题和专栏节目,建立完善全媒体、多形式、广覆盖的清廉教育平台,把廉洁文化教育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全过程和各方面,深入开展廉洁文化研究,推动形成清廉文明的校园风尚。(牵头责任单位:宣传部、组织部、学工部、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筹)、教务部、科研部、网络信息中心、纪检监察机构)

(五)强化领导和统筹,全面保障清廉晋院建设

21.加强组织领导。清廉晋院建设在校党委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校党委部署推进各项工作,重要事项报请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全面建设清廉晋院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具体负责牵头统筹协调、部署安排、督查落实、整改整治工作。校纪委和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协助和监督做好全面建设清廉晋院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机构)

22.压实工作责任。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全面建设清廉晋院工作中切实发挥好带头、带领、带动作用;校领导要带头落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积极组织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所在党支部全面建设清廉晋院的教育、管理、指导、监督、整治具体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清廉晋院建设的主体责任,细化清廉晋院建设目标任务,制定本单位工作清单,明确责任分工,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担负起全面建设清廉晋院和各清廉单元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带头做到全面加强清廉建设要求的同时,亲自组织、带头深入、加强指导、常态督促;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全面建设清廉晋院和各清廉单元的一岗双责,落实好分管领域内的职责任务。各级干部和全体党员、团员、学生干部要在全面加强清廉建设工作中发挥好骨干带头、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好全面建设清廉晋院和各清廉单元具体职责任务要求。各牵头责任单位及相应的分管校领导要积极主动协同配合,按照目标要求和负责事项,分阶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形成各责任单位的任务清单,抓好具体组织、指导推动、监督落实、整改整治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机构)

23.抓好清廉单元。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要按照本行动方案及牵头责任单位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抓紧抓严、抓全抓准、抓细抓实清廉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扎实做好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和各党团支部、各科室中心、各学生班级、各学生宿舍及各学生社团与每个党员干部师生等所有清廉单元建设,具体制定各清廉单元建设方案或计划,组织做好建设各清廉单元每项具体工作,夯实全面建设清廉晋院基层基础。(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机构)

24.积极协同协作。要加强各级各单位积极协作配合,建立和落实各级各单位日常沟通、联合把关、信息反馈机制。要及时总结清廉晋院建设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抓好示范推广。要把统筹推进清廉晋院建设宣传教育纳入全校宣传教育大格局,依托各类媒体媒介,深入宣传全面建设清廉晋院工作,充分展示工作动态及阶段性进展成效,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凝聚全面建设清廉晋院的思想共识和行动合力。(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机构)

     25.强化监督问责。将全面建设清廉晋院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述责述廉、各级各单位和党员干部师生各类考核的重点内容,作为评判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各党总支(分党委)、各单位及所属各单元全面加强清廉建设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对贯彻落实上级和校党委决策部署不力,在全面建设清廉晋院工作中不研究、不部署、不落实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牵头责任单位:办公室、组织部、人事部、学工部、团委、纪检监察机构、校学生会)